(2014年8月14日在一屆六次理事會上討論通過)
為了落實秘書處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,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,維護工作秩序,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,特制定行政管理制度如下。
一、行為準則
1、熱愛本職工作,不斷鉆研業務知識,提高業務技能,以務實、高效、忠誠、敬業、包容、互敬作為自己貫徹始終的信條。
2、維護“宣城市商業協會”的利益,努力塑造商會的內外形象,不得做出有損商會形象和利益的事情。
3、樹立全局觀念,倡導分工合作,既要按崗位職責分工負責,又要確保商會各項工作整體高效運行。
4、努力提高政治覺悟,保持思想純潔端正,無不良言行。
二、辦公秩序
1、共同營造一個有利于商會開展工作的良好氛圍,隨時保持辦公室工作環境的整潔、衛生和安全。
2、各部門的文件、資料要及時建檔、歸檔,確保工作信息資料的完整,確保工作的連續性、穩定性。
3、要把上情下達、下情上報等信息傳遞作為重要工作,確保秘書處功能的最大發揮。
三、日常接待
1、要以熱情的態度,謙和的話語接待每一位來訪的會員,力爭使會員有“家”的感覺。
2、對來秘書處辦事的客人或會員,第一個見面接待的人要有一聲“您好”,并負責帶至所要找的部門或人員面前;客人或會員離開時要起立送行并道一聲“再見”。
3、對電話來訪的人員,語氣要謙和,認真做好記錄,對暫時無法辦理的事情,要盡量說明情況并提出解決問題的途徑或辦法。
四、日常管理
1、自覺按規定時間上、下班,不得無故遲到、早退、曠工,工作時間避免做私事。
2、日常請假(因事、因病、因公),應事前報告。因工作協調聯系而外出,應事前向秘書長報告,事后應將外出工作情況主動向秘書長報。
3、個人分管的工作,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,對商會決定的事項及領導交辦的事情要主動按時完成。未完成工作者,本人應做出檢討,秘書處做出考核記載。
4、建立差錯責任追究制。對粗心大意、不負責任的要予以批評;對因工作差錯造成重大失誤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。
五、本規定自理事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。
六、本規定的解釋權屬秘書處。
2014年08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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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商業協會行政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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