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下發宣城市商業協會聯系會員制度的通知
各會員單位:
為了使走訪聯系會員工作常態化,從而更好地貼近會員、了解會員、服務會員,為會員企業謀發展,不斷增強協會的凝聚力和會員的歸屬感,特制訂本制度:
一、聯系人為協會會長、副會長、常務理事,被聯系人為協會理事、會員;
二、聯系方式是:上門走訪、召開座談會及通訊聯系等;
三、聯系會員主要任務是:聽取會員對協會的意見和建議、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及相關的政策法規、幫助解決會員企業的實際困難、總結推廣會員企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等;
四、會長、副會長單位一年至少聯系十家常務理事、理事、會員單位,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聯系和安排;
五、常務理事單位一年至少聯系五家會員單位,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聯系和安排;
六、專業委員會組長、副組長單位一年聯系本委員會會員單位兩次,由組長安排時間,秘書處協助工作;
七、聯系會員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、會員需求信息及解決措施,應及時反饋給協會秘書處。
特此通知
宣城市商業協會
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
2014年0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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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商協字〔2014〕0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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